新華社香港6月19日電涉嫌擅闖駐港部隊軍營並否認控罪的“香港人優先”成員招顯聰,19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“無許可證進入禁區”罪名成立,判監2周,緩刑12個月。
  另外2名被告張漢賢及謝詠雯早前承認控罪,被罰款2000港元。
  裁判官表示,闖入軍營較在其他地區表達意見的示威嚴重。招顯聰是領導者,又在軍營內展示旗幟及叫口號,但相信他只為表達意見,又無激烈反抗,因而判緩刑。至於另外兩人只是附和跟隨,加上認罪,判處罰款。
  2013年12月26日下午5時許,數名香港市民未經解放軍駐港部隊批准,並不顧軍營營門哨兵的警告,強行闖入中環軍營進行滋擾。
  香港警方今年1月1日先後拘捕了4名涉嫌擅闖軍營者。他們在東區裁判法院接受審訊後,三人認罪,其中一名15歲少年,轉交少年法庭處理。  (原標題:擅闖駐港部隊軍營一男子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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