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背景
   2014年中央第二輪巡視反饋“收官”之際,有群眾反映,一些官員存在僥幸、觀望心理,不斷上演“變臉戲碼”—中央巡視組一進駐便開始“顫抖”,而巡視組一撤離便又開始重新“嘚瑟”。(11月5日澎湃新聞網)
   黨的十八大以來,中央加大對腐敗官員的查處力度,一批一批違法違紀官員紛紛落馬,人民群眾對此拍手稱快。但是,“巡視組一進駐便‘顫抖’,一撤離便又重新‘嘚瑟’”的現實表明,仍有部分官員對中央反腐的決心和信心心存懷疑,特別是那些“僥幸”逃脫巡視的違法違紀幹部,這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反腐敗的權威性與嚴肅性。
   筆者以為,防止一些幹部在巡視之後重新“嘚瑟”,有關部門在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的同時,就要多殺幾個“回馬槍”。如果巡視工作滿足於一戰告捷,很容易使反腐成果付之東流,使反腐倡廉工作流於形式。多殺個回馬槍,是一種行之有效的復返策略,其不僅有助於打造強勁的反腐機制,堵塞反腐漏洞,而且能從更大程度上斷掉腐敗分子複活的路徑和逃匿的後路。
   多殺幾個“回馬槍”,還得堅持走群眾路線。只有把巡視制度與群眾監督結合起來,充分發動群眾監督舉報,巡視制度才有生命力,才能走出腐敗“邊反邊生”的怪圈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,中國已邁入“依法治國、依規治黨”的新時代。只有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改進巡視工作,促使巡視監督制度化、規範化,常態化、長效化,才能最大限度地釋放巡視反腐利劍作用,真正形成長久的震懾力,徹底打消腐敗分子的“幻想”,最終形成“不能腐、不敢腐、不想腐”的大氣候。
   宛詩平/河南  (原標題:巡視工作要多殺幾個“回馬槍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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